淡马锡年度报告2018
投资者

股东总回报

我们追踪计算不同时间段的股东总回报。

股东总回报计算的是我们股东所获得的复合年化回报,包括派发给股东的股息,但不包括股东注入的资金。

淡马锡短期、中期和长期股东总回报率反映了我们的业绩表现。计算股东总回报率的起始点很重要。有些以市场表现的不同阶段为依据,比如从波峰到波峰,或者波谷到波谷。其他可能以某些主要时间点进行计算,比如战略发生转变时。

截至2018年3月31日,我们按新元计算的1年期股东总回报率为12.19%。我们的3年期股东总回报率为4.99%,受2016年股市下挫所影响。

我们的10年期、20年期和40年期股东总回报率分别为5%、7%和15%。这些时期的年化核心通货膨胀率低于2%。

我们将股东总回报率和经风险调整后的资金成本相比较,后者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(CAPM)计算。经风险调整后的资金成本是自下而上算出,覆盖我们所有的投资,反映整体的财务风险


以新元计算的股东总回报率(%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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